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6-12-19 15:55:00
机关党委
原创

关于开展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机关各党支部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党组织设置,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政治过硬、群众公认、结构合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新一届基层党支部,健全党建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机关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为实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所确立的各项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和时间安排

机关各党支部。换届工作从11月下旬启动,12月22日完成。


三、机关各支部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1、党支部设置原则。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按建制建立党支部的部门,可本着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由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共同建立党支部。各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2、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支委会可根据支部党员人数的多少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委员,委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任多名委员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湖工大党字[2015]56号)文件要求,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是本部门支部书记候选人,如负责人为非党员,则由党员副职作为本部门支部书记候选人。

四、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结构合理、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

5、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原则。

(二)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热心党务工作。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具有3年以上党龄,热心党务工作。书记、副书记一般要求具有一定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五、换届工作程序

1、召开支委会。研究起草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与部门领导协商酝酿新一届支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仅设立书记的党支部,等额报送名单;

2、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准备选票和候选人相关材料(简历、主要业绩、优缺点等)。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可参加大会,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召开新一届全体支委会议,酝酿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报送机关党委同意后,再次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5、形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分工情况等),上报机关党委。

6、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换届主体责任。本次换届工作是全校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换届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换届工作主体责任。

2、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央“九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3、强化全局意识,统筹推进换届工作。本次换届工作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程序步骤环环相扣,各党支部要强化全局意识,严格执行党内选举有关规定,规范实施、科学运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统筹推进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附:中共湖南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党支部设置情况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党支部设置情况


一、党支部(共36个)

序号

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正式党员人数

预备党员人数

1

党政办

12

12

0

2

组织统战联合支

10

10

0

3

纪委(监察处)

8

8

0

机关党委

6

6

0

宣传

10

9

1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30

30

0

保卫处

26

26

0

工会

15

15

0

团委

7

7

0

10

人事处

14

14

0

11

财务处

21

21

0

12

审计处

7

7

0

13

教务处

16

15

1

14

科学技术处

5

5

0

15

社会科学处

5

5

0

16

后勤管理处一支部

45

45

0

17

后勤管理处二支部

15

15

0

18

基建处

10

10

0

19

发展规划处

5

5

0

20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13

13

0

21

资产管理处

11

11

0

2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

4

0

23

包教委秘书处

5

5

0

24

高等教育研究所

4

4

0

25

继续教育学院

7

7

0

26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4

4

0

2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0

10

0

28

档案馆

9

29

期刊社

7

7

0

30

校友会秘书处

3

3

0

31

教职工住宅建设项目部

4

4

0

32

东莞包装学院

6

6

0

33

创新创业学院

5

5

0

34

南京包装研究院

3

3

0

35

校史与包装博物馆

4

4

0

36

校医院

6

6

0

(备注:党员人数是2016.10数据,若有误差,请于12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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