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10月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对党建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和问题梳理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要求,请各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将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性等作为重点自查项目,找准自身问题、明确责任,形成《党支部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见附件1),将查找出的问题写实写细,确保问题把得准、任务理得清、目标定得实。请于10月19日前将问题清单签字盖章报送至崇德楼509-1室。
2、学习《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10周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2)要求,各部门需在10月31日前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请及时在工作群中上传学习照片,并记录在党务工作纪实本中。
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0月份要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员大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等开展(具体活动形式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4、继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
各党支部对照本部门上交的项目清单,继续推进完成各项目,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宣传报道。机关党委将在11月中旬开展集中督查。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各党支部按照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表》,10月1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表》纸质档(签字盖章)、电子档报崇德楼509-1室,联系人:刘丽娜,联系电话:22183958;电子邮箱:258041373@qq.com。
6、做好党员信息更新工作。
各党支部及时上报本部门党员异动情况。
7、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各党支部及时收缴党费,并将党费缴纳收据复印件、上缴党费报告表第二联(红色联)交至崇德楼509-1室,联系人:联系人:刘丽娜,联系电话:22183958。
二、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任务。
2、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
3、各支部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推送新闻稿件,加强宣传力度。各支部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附件1 党支部党建工作问题清单.docx
附件2 附件2 关于组织开展《条例》实施10周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docx